迪妙迪妙网安威胁情报← 返回平台

迪妙网安威胁情报免责声明与社区规则

文件编号DM-TI/RULE-2026-001版本V2.0
施行日期2026-10-23效力层级平台最高效力规范文件
密级公开配套文件《操作手册》(DM-TI/SOP-2026-001)
制定依据。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YD/T《网络钓鱼防范》系列通信行业标准之立法精神与合规要求起草,并参照 FIRST 组织 TLP(Traffic Light Protocol)共享纪律与 APWG 反钓鱼行业惯例。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迪妙网安威胁情报(以下简称"本平台")的运营秩序,明确平台、用户、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法律风险,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权益,制定本规则。
  2. 第二条 本平台系由公共互联网反网络钓鱼工作组提供技术支持的公益性威胁情报共享与协同研判平台,面向反网络钓鱼工作与联防联控场景,提供情报提交、审核定级、检索导出、开放订阅及辅助探测工具等线上服务。平台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不出具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意见或处置决定。
  3.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全体注册用户、访客及接入【迪妙可信认证开放 API 平台】的成员单位。用户完成注册或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的,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则全部条款。
  4.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情报",是指与网络钓鱼、恶意代码、黑灰产基础设施等网络威胁相关的失陷指标(IOC)、事件描述、证据材料及其分析研判结论;"判定",是指对特定对象安全性作出的评价性结论,该职能由【迪妙可信认证平台】统一行使,本平台不行使。

第二章 服务性质与免责条款

  1. 第五条 本平台工具箱输出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域名解析记录、DNS 查询结果、证书信息、名单比对命中情况、特征标签等)系机器自动探测生成的技术性描述信息,仅供人工研判参考,不构成对任何对象的安全性判定、担保、背书或法律意见。
  2. 第六条 涉及账号处置、资金转移、法律行动等重大事项的,用户应当独立审慎判断,并以具备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认定为准;因信赖平台信息作出决策所生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但平台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3. 第七条 平台数据来源于公开渠道(WHOIS/RDAP、公共 DNS、证书透明度日志、公开威胁情报黑名单等)及成员单位共享。因第三方数据源失真、延迟、中断所致的偏差,平台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应尽合理努力保障数据质量与通道可用性,并对数据来源进行持续校验。
  4. 第八条 平台按"现状"和"可获得"的基础提供服务,不就服务的连续性、及时性、绝对准确性作出明示或默示担保;因不可抗力、基础电信故障、政府管制、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恢复并公告。

第三章 用户义务与禁止性行为

  1. 第九条 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与互联网行为规范,不得利用平台实施下列行为:
    • (一)核验、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
    • (二)将平台情报用于对任何个人或组织实施网络攻击、扫描、入侵、骚扰;
    • (三)恶意提交虚假情报、滥用举报通道,干扰平台正常运营;
    • (四)对平台实施逆向工程、批量抓取、暴力枚举、压力测试或绕过限流与安全机制的行为;
    • (五)冒用他人身份注册、买卖账号、从事任何欺诈活动。
  2. 第十条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账号与口令,建议开启基于时间的一次性口令(TOTP)双因子认证。因用户自身原因(口令泄露、设备遗失、主动共享)导致的损失,平台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情报提交与内容合规

  1. 第十一条 用户提交情报应当确保来源合法、内容真实、要素完整(标题、类型、IOC、场景描述、证据、严重度自评六要素),不得捏造、篡改、夸大事实;明知系虚假信息而提交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第十二条 情报内容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进行去标识化/脱敏处理(隐去姓名、证件号、住址、联系方式等直接标识符);不得提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3. 第十三条 恶意样本类情报仅提交哈希值(MD5/SHA1/SHA-256)与行为描述,严禁上传样本本体或可执行文件。
  4. 第十四条 审核员对情报的真实性进行交叉核验(WHOIS/DNS/黑名单/基座比对),有权要求补充证据、调整定级或驳回;对驳回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第八章申诉。

第五章 数据共享、知识产权与引用规范

  1. 第十五条 已发布情报默认适用 TLP:GREEN(可自由对外共享);标注 TLP:AMBER 的情报限成员单位内部使用。本平台不出站任何 TLP:RED 内容。订阅方与再分发方应当遵守同等共享纪律。
  2. 第十六条 社区情报数据默认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CC BY-SA 4.0)许可对外提供:引用、转载应当注明"来源:迪妙网安威胁情报"及引用日期;二次改编后分发的,应当以同等许可释出。
  3. 第十七条 平台界面设计、软件代码、品牌库等数据资产之知识产权归公共互联网反网络钓鱼工作组所有;禁止整体抓取、镜像平台数据库用于商业用途。
  4. 第十八条 已审核通过的情报 IOC 同步至【迪妙可信认证平台】参与全网识别判定;成员单位通过开放 API 获取的 feed 含基座数据,引用时应当同时注明基座来源。

第六章 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

  1. 第十九条 平台遵循"数据不出本机"之最小化处理原则:工具箱文件类解析在浏览器本地完成,服务器不接收文件本体;仅主动提交的少量数据经服务端代理查询公开信誉库。
  2. 第二十条 平台依《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留存审计日志(登录、核验、举报、管理操作),留存期限不超过 180 日;日志不包含用户隐私内容,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出售、不共享用户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3. 第二十一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平台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 违规处置措施

  1.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用户,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警示提醒、限制或暂停部分功能、删除违规内容、封禁账号、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保存相关记录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2. 第二十三条 因用户违规行为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规则)。
  2. 第二十五条 因使用平台服务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规则的修订与生效

  1. 第二十六条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运营需要修订本规则,修订后的规则经公示后生效;涉及用户重大权益的变更,平台将以显著方式提示。用户不同意变更内容的,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继续使用的,视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
  2.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施行。原 V1.0 版同时废止。

附录 参考法律法规与标准

类别名称
法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刑法》第285/286条
司法解释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标准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通信行业标准YD/T《网络钓鱼防范》系列
行业规范FIRST TLP 2.0;APWG 反钓鱼报告规范;本平台《迪妙可信认证收录标准》(DM-STD-2026-001)

版本修订记录

版本日期修订说明
V1.02026-10-13首版(基本免责与行为规范)
V2.02026-10-23标准化重构:条文式 27 条九章结构、立法依据明示、TLP/CC 许可条款、个人信息专章、违规处置与争议解决专章